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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委联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

标签:| 发布时间:2023-05-04 00:20 | 作者:采集侠

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 (记者刘佳)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,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任务,也是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、更为丰富、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,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满足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。为在新的形势下更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,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三部委于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《意见》指出,坚持正确导向,推动品质发展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,强化政治引领,提升人民文明素质,切实承担起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任务。 坚持统筹建设,推动均衡发展。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,促进区域协调发展,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,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。 坚持深化改革,推动开放发展。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,创新管理方式,扩大社会参与,形成开放多元、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。 坚持共建共享,推动融合发展。在把握各自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,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、旅游相融合,文化事业、产业相融合,建立协同共进的文化发展格局。 

《意见》表示,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。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。在保障国家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,推动各省(区、市)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地方标准,地(市)、县(区)制定目录。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,控制在财政承受范围以内,不得脱离实际盲目攀高,确保财力有保障、服务可持续。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和村(社区)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,健全公共数字文化标准规范体系,根据工作实际,适当提升有关指标,发挥引导作用。依托行业组织,加强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。以省(区、市)为主体,开展乡镇(街道)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体系,进一步完善评估定级结果运用机制,鼓励地方通过经费分配、项目安排等方式,加大奖优力度。 

《意见》强调,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。积极推动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。根据实际,加大对城镇化过程中新出现的居民聚集区、农民新村的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力度。以县级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,优化布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。强化县级总馆建设,实现总分馆图书资源的通借通还、数字服务的共享、文化活动的联动和人员的统一培训。合理布局分馆建设,鼓励将若干人口集中,工作基础好的乡镇(街道)的综合文化站建设为覆盖周边乡镇(街道)的区域分中心。具备条件的可在人口聚居的村(社区)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层服务点。推广“乌兰牧骑”等红色文艺轻骑兵形式,大力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。继续推进“边疆万里文化长廊”建设,打造“文化国门”。充分发挥县、乡、村公共文化设施、资源、组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,强化文明实践功能,推进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。推动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,加强功能融合,提高综合效益。 

《意见》要求,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。立足城乡特点,打造有特色、有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间,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,增强实效性。适应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,对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,实现设施空间的美化、舒适化。支持各地加强对具有历史意义的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的保护利用。鼓励在都市商圈、文化园区等区域,引入社会力量,按照规模适当、布局科学、业态多元、特色鲜明的要求,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、艺术展览、文化沙龙、轻食餐饮等服务的“城市书房”“文化驿站”等新型文化业态,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。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,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、乡村戏台、文化广场、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功能空间。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分馆。积极推进社区文化“嵌入式”服务,将文化创意融入社区生活场景,提高环境的美观性和服务的便捷性。鼓励社区养老、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。